巴西对华无缝碳钢管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并征税 2017-08-30

2017年8月22日,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(GECEX)在官方公报发布2017年第6号决议,对原产自中国的直径不超过5英寸(141.3毫米)的无缝碳钢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并对中国所有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743美元/吨的反倾销税,有效期5年,自本决议公布之日起生效。涉案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和天然气管道,南共市税号为7304.19.00。

 

2010年12月21日,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发布外贸秘书处2011年第59号决通告,应Vallourec&MannesmannTubesdoBrasilS.A.提交的申请,对原产自中国的直径不超过5英寸(141.3毫米)的无缝碳钢管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11年9月8日,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发布公告,对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征税。2016年9月8日,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发布外贸秘书处2016年第55号通告,决对原产自中国的直径不超过5英寸(141.3毫米)的无缝碳钢管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。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,损害调查期为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。

 

摘自中国贸易救济网